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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学宪法 讲宪法 做新时代好少年》

发布时间: 2020-12-07 10:49 发布单位: 通渭路小学(中山分校 浏览量: 2603 【公开】

尊敬的老师、亲爱的同学:

大家早上好!

这是开学第十五周,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为《学宪法 讲宪法 做新时代好少年》。

12月4日为我国第五个宪法日,同学们是不是感觉宪法很高冷,和我们关系不大?其实从出生开始,宪法就一直默默保护我们

从出生那一刻起,我们就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,是具有独立人权的人,已经开始受到宪法保护我们成人一样有了继承遗产的权利,我们的爸妈有义务保护抚养我们,不能虐、遗弃我们。宪法第二章第33条规定: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。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

6岁我们上小学了。第一堂课老师就教会我们唱国歌。原来上学、首都、国徽国歌都是宪法规定的内容。第二章第46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。第四章第141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《义勇军进行曲》。第1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,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,周围是谷穗和齿轮。第1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。

当我们18岁成年就可以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同时,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。虽然可能还没有稳定收入,但按照法律规定,父母可以不再供养我们。宪法第二章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不分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职业、家庭出身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、财产状况、居住期限,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。第49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,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……等等。从我们出生到生命结束,宪法与我们的生活、生命息息相关。我们的一生都有宪法罩着呢!

同学们,这一周也将是我国第一个“宪法宣传周”,就让我们人人都来争当“宪法小卫士”,多了解宪法,多宣传宪法,更好地尊崇、遵守宪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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